鋰電池標準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 GB 31241-2014
· 該標準將于2015年8月1日起強制實施;
· 標準實施后,所有鋰電池產品必須符合GB31241的標準;
· 新版國標強制實行后,預期會受到越來越嚴格的監管。國抽、省抽、地抽在新的抽樣方案中會采用新版國標要求。
·其他標準
產品 | 認證類別 | 標準 |
電芯 | 001031 | GB31241、GB/T28164、IEC62133-2012 |
電池組 | 001031 | GB31241、GB/T28164、IEC62133-2012 |
移動電源 | 001031 | GB31241+GB8898/GB4343 |
適用產品
電子產品類別 | 各類電子產品詳細示例 |
便攜式辦公產品 | 筆記本電腦、PAD等 |
移動通信產品 | 手機、無繩電話、藍牙耳機、對講機等 |
便攜式音視頻產品 | 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播放器、照相機、攝像機等 |
其他便攜式產品 | 電子導航器、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等 |
·上述所列舉的便攜式電子產品并未包括所有的產品,因此未列出的產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標準的范圍內。
·可穿戴設備使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需要滿足標準要求。
認證流程
1 型式試驗
·1年有效,到期前復審。
2 型式試驗+初始工廠檢查+獲證后監督
·證書長期有效
·型式試驗+獲證后監督
3 證書長期有效,獲證后監督
認證注意事項
1、單元劃分原則
·多個型號可放在同一張證書上,節省測試費用。(具體劃分原則見實施規則)
·電池和電池組應劃分為不同認證單元。
·制造商、生產廠或生產場地不同的產品應劃分為不同認證單元。
2、單元劃分原則與送樣數量
3、 工廠檢查要點: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 &產品一致性檢查
(1)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按CQC/F001-2009《CQC標志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和附件2《便攜式電子設備用二次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認證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進行檢查。
(2)產品一致性檢查
工廠檢查時,應在生產現場檢查申請認證產品的一致性,重點核查以下內容。
a認證產品的標識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上所標明的信息一致;
b認證產品的結構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中一致;
c認證產品所用的關鍵零部件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中一致;
d工廠檢查時,應在生產現場對申請認證的產品按照每個制造商、每種產品至少抽取一件樣品進行一致性檢查。
4、復審、獲證后監督
(1)復審(僅適用認證模式1)
a有效期滿前3個月提交復審申請。
b進行復審時,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兩種復審模式中的一種:
一是再次進行型式試驗,經過CQC復審合格后,延長證書有效期一年;
二是接受復審工廠檢查,按照初次工廠檢查的要求進行,經過CQC復審合格后,認證證書長期有效
(2)獲證后監督
a認證模式2和認證模式3證書有效期為長期有效,證書有效性通過定期的監督維持
b對于認證模式3,首次監督檢查的時間應在獲證后3個月內進行,如3個月內未完成,應暫停相應的有效證書。
5、認證產品的變更
證書上的內容發生變化時,或產品中涉及安全的設計、結構參數、外形、關鍵元器件/原材料發生變更時,或CQC規定的其他事項發生變更時,證書持有者應向CQC提出申請。
對符合變更要求的,批準變更。換發新證書的,新證書的編號、批準有效日期保持不變,并注明換證日期。
信測服務
周期:拿樣到發證 35 個工作日(免費取樣)
申請費、證書費、工廠檢查費:詳情請咨詢業務
測試費:根據單元劃分情況、實際測試項目收取測試費用
信測電池實驗室具體產品類別送樣數量
產品名稱 | 認證標準 | 樣品數量 |
移動電話用鋰離子蓄電池 | GB18287-2013 | 電芯 84pcs,電池54pcs |
便攜式密封二次單體電芯及由它們制作的用于便攜設備中的電池(組)的安全要求 | IEC 62133:2012 | 電芯 68pcs,電池21pcs |
信息技術設備(含電信終端設備)、音視頻電子 設備用鋰離子電池組 | GB4943.1-2011 GB8898-2011 | 代表型號5臺,其余型各 1 臺 |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 GB31241-2014 | 27個電池(建議再多送5-10個備用), 33個電池組(建議再多送5-10個備用) |
信測電池實驗室擁有CBTL資質,是國內實驗室中的佼佼者。助您的產品更快獲得國際認證。
區域 | 認證類別 | 備注 |
歐洲 | CE, ROHS, MSDS | 帶電池走空運需編寫MSDS報告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三認證均為強制認證 |
美國 | FCC, UL | FCC 強制,UL自愿但權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