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全球市場準入資訊更新
中國
China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 年修訂)》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的公告 2023 年第 36 號為便利各相關方準確界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范圍,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調整和認證依據相關標準調整等情況,修訂形成《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 年修訂)》,共 16 大類96 種產品,現予公告。市場監管總局 2020 年第 18 號公告發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0年修訂)》同時廢止。
附件:
1.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
2.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2023 年修訂)
市場監管總局
發布日期:2023-09-05
公告原文及目錄描述與界定表下載地址:
https://www.cnca.gov.cn/zwxx/gg/zjgg/art/2023/art_31ce43f5837d408cb2023ec693615ada.html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發布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范了 31 類食品、16 類化妝品的包裝要求,不符合新標準的產品將不允許生產、銷售和進口。
市場監管總局提示,消費者可以通過“一看、二問、三算”,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于過度包裝。“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裝是否豪華包裝材料的材質是否昂貴;“二問”,就是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問清包裝層數,判斷糧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裝是否超過了三層,其他類食品及化妝品包裝是否超過了四層;“三算”,就是要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對比允許的最大外包裝體積,看是否超標。以上三個方面,只要一個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為不符合標準要求。
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 將 4 項物聯網終端設備納入信息安全驗證項目
為確保“智慧桿”“再生能源系統變流器”“電動車充電設備”及“電梯控制系統設備”等4 項物聯網設備的信息安全,自2021 年起至2023 年,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陸續公布將該4 項物聯網終端產品自愿性產品驗證(VPC)納入信息安全驗證項目,以確保物聯網設備信息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
工信部發布《關于印發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2023 年5 月30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工信部無〔2023〕62 號)。該規定將填補中國對無線充電(電力傳輸)設備監管政策(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空白,有助于避免對各類依法開展的無線電業務產生有害干擾,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促進無線充電產業高質量發展。該規定將于2024 年 9 月1 日起施行。
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面臨新要求值得關注的是,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也包含在該規定的管理范圍內。該規定的第二條和附件 1 中指出,適用于該規定的無線充電設備類型主要分為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和電動汽車(含摩托車)無線充電設備兩大類。其中,典型的移動、便攜式無線充電設備有: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可穿戴設備、家用機器人無線充電設備、移動通信終端、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對于廚房電器、工業和商用機器人等特殊用途,以及專業領域的無線充電設備,考慮到其應用場景和使用要求的特殊性,暫未納入該規定的管理范疇。
從技術指標上看,該規定對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提出了以下要求:
(1) 工作頻率范圍(發射端)為100kHz~148.5kHz、6765kHz~6795kHz、13553kHz~13567kHz 頻段;
(2) 額定傳輸功率不超過80W;
(3) 磁場強度發射限值需滿足表1 要求;
(4) 在最大額定傳輸功率狀態,雜散發射限值需滿足表 2 要求;
(5) 在待機或空閑狀態,雜散發射限值需滿足表3 要求;
(6) 接收阻塞限值需滿足表4 要求。
從生產者的行為責任來看,該規定對家用電器無線充電設備(不含廚房電器)也提出若干方面要求,以下兩點宜重點關注。
第一,在無線充電設備的顯著位置標注或者采用電子形式顯示無線充電設備的專用標識,確因設備尺寸過小等原因無法標注或者顯示專用標識的,應當在設備的獨立外包裝或者使用說明中標注。專用標識有關要求另行制訂。
第二,該規定于202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停止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不符合該規定要求的無線充電設備,在此之前生產或進口的無線充電設備可以繼續銷售和使用到報廢為止。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并實施《推薦性國家標準采信團體標準暫行規定》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推薦性國家標準采信團體標準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并于發布之日起施行。
《暫行規定》結合我國現有推薦性國家標準和團體標準特點,在推薦性國家標準工作機制基礎上,暢通渠道、簡化程序、縮短時間,規范國家標準采信團體標準程序。
在采信條件方面,一是堅持需求導向和社會團體自愿原則。采信團體標準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與被采信團體標準技術內容原則一致。立足國家標準體系建設需求,針對國家標準體系中缺失的重要標準,在充分尊重社會團體意愿基礎上,組織團體標準采信工作。二是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需求和范圍,技術內容具有先進性、引領性。具有一定先進性的標準,才能夠被采信。三是符合團體標準化良好行為標準的社會團體。通過評價符合《團體標準化 第1 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團體標準化 第 2 部分:良好行為評價指南》(GB/T 20004.2)等國家標準的社會團體,其制定的標準才具備被采信條件。四是團體標準實施滿2 年,且實施效果良好。
在采信程序方面,《暫行規定》縮短了采信標準制定周期,簡化了立項評估,可以省略起草階段、縮短征求意見時間,從計劃下達到報批周期控制在十二個月以內,大幅提升推薦性國家標準采信團體標準的時效性。《暫行規定》還對采信標準的版權、編號等作出了規定。
《暫行規定》的出臺,搭建了先進適用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的渠道,將有效促進團體標準創新成果推廣應用,增加推薦性國家標準供給,提升國家標準質量水平。
深圳市照明與顯示工程行業協會批準發布《內透光廣告標識LED 模組》團體標準
2023 年8 月18 日,深圳市照明與顯示工程行業協會根據根據《深圳市照明與顯示工程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及團體標準建設相關規定,批準發布《內透光廣告標識LED 模組》(T/SLDA 010 - 2023),自2023年09 月18 日起實施。
該文件規定了安裝于廣告燈箱、標識或類似產品的內部作為內透光用途的LED 模組產品的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存儲要求,也規定了配套使用的電子控制裝置的要求。 該文件適用于需要額外連接獨立式電源適配器或者可直接連接市電進行工作的LED 模組。
內透光廣告標識LED 模組的主要技術要求包括:
1、外觀與結構要求。含外觀、結構、級聯間抗拉強度。
2、防護要求。含防塵防水IP 防護等級、IK 防護等級。
3、功率要求。
4、光、色性能。含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顯色指數、級聯首尾端光通量偏差度、色品容差、單色光波長、波動
深度、突變失效。
5、初始能效。
6、安全要求。含電氣安全、有毒有害物質限值、防火阻燃。
7、電磁兼容性要求。含抗擾度、無線電騷擾特性、諧波電流。
8、機械振動適應性。
9、氣候環境適應性要求。含工作環境、恒定濕熱、中性鹽霧、高溫存儲、低溫存儲、溫度沖擊。
10、耐久性。含平均壽命、開關次數。
11、智能控制。
歐盟
European Union
歐盟《新電池法》生效,ECHA 肩負新使命:更多物質或將面臨限制和禁用!
2023 年 8 月 17 日,歐盟《新電池法》正式生效,對在歐盟市場流通的電池實施全生命周期監管,確保從電池原材料的獲取,電池產品的使用,到廢棄電池的回收利用等每一環節都是安全、可持續且具有競爭力的。
根據法規,輸歐電池只有在滿足有害物質限制、碳足跡、性能和耐久性、安全方面的可持續和安全要求,以及規定的標簽標記和信息要求,完成合格評定時才能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
這一舉措不僅將推動歐洲電池市場的升級和轉型,也對全球電池儲能行業的可持續提出了新的挑戰。
ECHA 的“電池”行動
同日,作為歐洲的化學品管理機構,ECHA 也宣布將在電池安全監管中承擔新的任務。
基于歐盟委員會的要求,ECHA 將開始調查在電池中發現的或在電池制造過程中使用的對人類健康、環境或回收利用產生負面影響的關注物質,并起草相關的報告以確定后續的管控措施。
對此,歐盟委員可能會要求 ECHA 進一步準備關于電池和廢舊電池中有害物質的限制提案。
這意味歐洲經濟區(EEA)范圍內將會對電池中的有害物質實施更嚴格的管控措施。除了現有 REACH法規和新電池法已明確的有害物質,如汞、鎘、鉛及其化合物之外,更多的物質可能會受到限制或禁止在電池的生產制造過程中使用。
該報告預計將在 2027 年 12 月 31 號前完成并發布。
中國電池企業需重點關注
作為全球最大的電池生產和消費市場之一,中國出口到歐盟的電池和電動車等含電池產品的貨物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
歐盟的化學品法規也將同步對我國的電池生產企業乃至下游電子電器和汽車行業提出更高的合規要求,建議相關企業密切關注 ECHA 和歐洲委員會的最新動態,及時了解相關政策和法規更新。
原文鏈接: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echa-battery-regulations
歐盟委員會發布的新通用產品安全法規((EU) 2023/988)
歐盟委員會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正式發布《通用產品安全法規》(GPSR)(EU)2023/988。
該法規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正式生效,并將于 2024 年 12 月 13 號強制實施,替代舊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 2001/95/EC)。指令87/357/EEC 和 2001/95/EC 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廢止。
新法規旨在解決過去二十年中影響消費品安全的重大社會變化,如日益數字化、新技術發展和全球化的供應鏈。這一現代化的框架將確保只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的產品,無論產品的原產地如何,無論它們是在商店還是在網上市場上銷售。
新法規適用范圍:
本法規適用于在市場上投放或提供的產品,只要沒有特定的歐盟法律中規定的具有相同目標的條款,用于規范相關產品的安全性。如果產品受歐盟法律規定的特定安全要求的約束,本法規僅適用于這些要求未涵蓋的方面和風險或風險類別。本法規不適用于藥品、食品、飼料等。
新法規重大變化:
新的《通用產品安全法規》的目標是確保歐盟市場上的所有消費品都是安全的。該法規為消費者提供了一個真正的安全網,以應對其他歐盟立法未規定的產品安全或風險,更具體地說,通過:
(1)列明關鍵要素,如產品的演變性質或消費品安全評估中的相互關聯性;
(2)改善線上和線下銷售之間產品安全狀況差異;
(3)建立在線市場具體的產品安全要求,以保護消費者免受通過在線市場銷售的危險產品的侵害;
(4)擴大所有進口到歐盟的無其他協調標準指令的產品的義務,使得有歐盟的經濟運營商來負責產品安全問題;
(5)提供必要的工具給國家當局,從而加強其執法權力;
(6)確保有效的產品召回,如通過要求直接聯系消費者和標準化召回通知。
印度
India
印度電信部 NCCS 發布 IP 路由器和 Wi-Fi CPE 的自愿安全認證
2023 年 8 月 25 日,印度電信部(DoT)下屬的國家通信安全中心(NCCS)宣布,自 2023 年 9 月 1日起,將開始接受 IP 路由器和 Wi-Fi 客戶端設備(CPE)的自愿安全認證(VSC)。行政費用和安全測試報告審核費用已豁免,除另行通知外,費用豁免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欲獲得此自愿安全認證的原始設備制造商(OEM)、進口商、經銷商以及電信設備用戶可使用 NCCS網站上提供的格式進行申請。目前接受線下申請,申請人必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格以及所需文件給NCCS。
印度外貿總局(DGFT)修訂海關編碼為 8471 產品的進口規定
印度外貿總局(DGFT)近期修訂了有關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計算機和服務器(HSN 8471)的進口規定。上述產品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需要進口許可證,但以下情況除外:
(1)從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并通過郵政或快遞寄送,數量為一個的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計算機或超小型計算機可以不需提供許可證,但需繳納關稅。
(2)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每批次至多可進口 20 件此類產品,并且只能用于研發、測試、維修等用途。但在完成其用途后必須銷毀或重新出口。
(3)從國外寄回,維修后的產品,不需進口許可證。
(4)用于印度本地生產用途的產品等,不需進口許可證。
美國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國 FCC 就智能設備自愿網絡安全標志計劃發布擬議規則制定通知
2023 年 8 月 10 日,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發布了一項擬議規則制定通知,旨在為“物聯網”(IoT)或“智能”設備制定一項自愿性網絡安全標簽計劃(下簡稱該計劃)。該計劃將以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制定的標準為基礎,在聯邦紀事發布后 30 天內接收評論,在聯邦紀事發布后 45 天內接收回復評論。
該計劃將允許合規產品加貼一個新的美國網絡信任標志(U.S Cyber Trust Mark),幫助消費者做出明智的購買決定,區分市場上哪些產品值得信賴,并刺激制造商滿足更高的網絡安全標準。美國網絡信任標志將與二維碼一同出現在包裝上,掃碼后可獲取更多信息。該二維碼將鏈接到美國經認證設備的注冊表,方便對產品之間進行比較,并提供每種設備的最新安全信息。
該提案涉及的設備包括聯網智能設備,如個人數字助手、聯網家庭安全攝像頭、聲控購物設備、聯網器具、健身定位器、GPS 定位器、醫療設備、車庫門打開器、嬰兒監護器等。
美國 NIST 對其網絡安全框架作出重大更新
2023 年 8 月 8 日,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修訂了《網絡安全框架》(CSF),發布了 CSF 2.0 的草案版本。這是該框架自 2014 年首次發布后的新版本,該版本正在征求公眾意見(截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草案反映了網絡安全形勢的變化,使所有組織更容易落實 CSF 到位。研發人員計劃在 2024 年初公布 CSF 2.0 的最終版本。
CSF 提供了以下內容的指導,包括管理跨部門網絡安全風險以及協助技術人員和非技術人員之間的溝通的通用語言和系統性方法。它還包括可納入網絡安全計劃的活動,并可根據組織的特殊需求進行定制。具體包括:
(1)該框架的范圍已明確從保護醫院和發電廠等關鍵基礎設施擴大到為所有組織提供網絡安全,不管其類型或規模如何。這一差異體現在 CSF 的正式名稱上,從限定性更強的“提高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框架”更名為通俗化名稱“網絡安全框架”。
(2)到目前為止,CSF 通過識別、保護、檢測、響應和恢復五大主要功能,闡明了一個成功全面網絡安全計劃的主要支柱是什么。此外,NIST 增加了第六項功能,即治理功能,它涵蓋了組織如何制定和執行自己的內部決策,以支持其網絡安全戰略。草案強調,網絡安全是企業風險的主要來源。
(3)該草案改進并擴大了實施 CSF 的指導,特別是為創建配置文件提供了指導,從而使 CSF 適用于特定情況。網絡安全界要求協助將其用于特定的經濟領域和使用案例,在這些情況下,配置文件可以提供幫助。
重要的是,草案現在包含了每個功能子類別的實施示例,以幫助較小型公司有效使用該框架。
CSF 2.0 的主要目標之一是闡明機構如何充分利用 NIST 和其他機構的其他技術框架、標準和指南來實施 CSF。該在線資源將允許用戶瀏覽、搜索 CSF 核心數據,并以人機均可讀的格式導出這些 CSF 數據。未來,該工具還將提供展現 CSF 與其他資源之間的關系的“參考文獻”,使得將該框架與其他指南一起用于管理網絡安全風險更為方便。
美國俄勒岡州批準 HB 3043 修訂《無毒兒童法案》
美國俄勒岡州《無毒兒童法案》要求在俄勒岡州銷售的兒童產品的制造商如果產品的接觸或不可接觸部件中含有一種或多種兒童健康高度關注化學物質(HPCCCH),且如果特意添加濃度大于或等于實際量化極限(PQL)或者作為污染物含量大于或等于 100ppm,需要進行申報。
2023 年 7 月 27 日,俄勒岡州州長批準了 HB3043 法案,修訂了兒童產品中化學物質相關的規定,并于 2024 年 1 月 1 日開始實施。以下修正案是在 2015 年通過的《俄勒岡州無毒兒童法案》基礎上的進一步修訂:
(1)增加了 "化學物質類別 "的定義。當局現在可以對清單上的一類化學物質進行監管,而不是逐一監管。
(2)含有規定限量或以上化學物質或一類化學物質的兒童產品制造商應在每個適用申報年度的 1月 31日之前向俄勒岡州衛生局(OHA)提交兩年一次的申報。
(3)申報中新增產品品牌名稱和型號,并將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在 2026 年 1 月 31 日或之后的申報中需新增產品品牌名稱和型號。
(4)刪除了禁止 OHA 在兒童健康高度關注化學物質(HPCCCH)清單中增加五種以上化學物質的規定。
(5)危害評估自提交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制造商必須在三年期滿后重新提交危害評估。
(6)如果 HPCCCH 針對消費者是不可接觸的,則可能給予豁免。
定義:
? “兒童產品”是指為 12 歲以下兒童制造或銷售給 12 歲以下兒童的任何以下產品或其零部件:
(1)設計或意圖促進兒童吸吮、出牙、睡眠、放松、喂養或飲用的兒童護理產品
(2)兒童服裝和鞋類
(3)汽車座椅
(4)兒童化妝品
(5)兒童珠寶
(6)玩具
? “化學物質類別”是指根據其結構、物理性質、放射性性質或其他因素而相關或相似的一組化學物質。
? “化學物質子類”是指一類化學物質中的一組化學物質,根據以下方面分析,它們可能具有相同類型和特定毒理學特性或其他特性的近似值:
(1)結構、理化性質、組成、計算生物活性特征和毒代動力學
(2)作用機制或模式,包括誘發分子起始事件、關鍵中間事件和其他相關體外數據和信息的相似性
(3)其他可用的毒理學和生態毒理學測試數據和信息
美國更新具有潛在風險的紫外線消毒棒產品清單
2023 年 8 月 17 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更新可能存在潛在傷害風險的紫外線消毒棒產品清單。
一些制造商正在向消費者銷售不安全的紫外線棒,以便對家中或大多數醫療機構以外的類似空間的表面進行消毒。FDA 警告消費者,使用某些品牌的紫外線消毒棒可能會造成傷害。不合格的紫外線消毒棒可能會使使用者或附近的人暴露在不安全的紫外線-C(UV-C)輻射下,并在使用幾秒鐘后對皮膚和/或眼睛造成傷害。FDA 建議消費者放棄使用這些產品,并考慮使用更安全的替代方法。
目前該清單共包含 13 種產品,此次新增的產品產地為中國。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沙特阿拉伯更新海關編碼
以下 HS 編碼將于通知日期(2023 年8 月29 日)起計30 天內在Saber 平臺上更新,以符合相關技術法規:
國際電工委員會
IECEE
IEC 發布旋轉式精密電位器標準
2023 年8 月18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IEC 60393-3:2023《電子設備用電位器-第3 部分:分規范:旋轉式精密電位器》。
IEC 60393-3:2023 標準適用于電子設備中使用的旋轉式精密電位器。該標準旨在規定這類電位器的優先額定值和特性,并從IEC 60393-1 標準中選擇適用的質量評定程序、試驗和測量方法,以及規定此類電位器的一般性能要求、最低性能要求和試驗嚴酷等級。
與舊版標準IEC 60393-3:1992 相比,該新版本包括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1)根據 ISO/IEC 導則第 2 部分(2018 年第8 版)修訂了標準文件的所有部分,并與其他類似文件協調一致;
(2)文件結構的編排已遵循 TC 40 決定的新分規范結構;
(3)修訂關于評估等級EZ(零不合規項)的信息。
IEC 發布變頻器供電交流電動機特定試驗方法標準
2023 年8 月18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IEC 60034-2-3:2023《旋轉電機-第2 -3 部分:變頻器供電交流電動機確定損耗和效率的特定試驗方法》預發布版本。
IEC 60034-2-3:2023 標準規定了確定變頻器供電電機損耗和效率的試驗方法和插值程序。該標準還規定了基于七個標準負載點損耗來確定電動機在恒定流量范圍(或恒轉矩范圍、基本轉速范圍)、磁場削弱范圍和過載范圍內的任意負載點(或轉矩、轉速)的程序。
該程序適用于按照 IEC 60034-1 標準的由變頻和調壓電源供電的任何調速交流電機(或感應電機和同步電機)。
該第二版取消并取代了2020 年第一版標準 IEC 60034-2-3:2020。
與舊版標準相比,該新版本包括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1)使標準的要求和程序與 IEC60034-2-1 標準相協調;
(2)將插值程序擴展到磁場削弱范圍。
IEC 發布兩極卡扣鎖緊矩形電源連接器標準
2023 年8 月16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 IEC 61076-8-105:2023《電子電氣設備用連接器-產品要求-第8-105 部分:電源連接器-額定電流63A 額定電壓400V、帶塑料外殼的兩極卡扣鎖緊矩形電源連接器的詳細規范》。
IEC 61076-8-105:2023 標準適用于額定電流63A、額定電壓最高為400V,帶塑料外殼的自由式和固定式兩極卡扣鎖緊矩形電源連接器,標準包括了外形尺寸、接口尺寸、技術參數、性能要求、測試方法。
IEC 發布小型飛機場照明和信標電氣裝置的電源供應要求標準
2023 年8 月11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IEC 61820-3-2:2023 PRV《小型飛機場照明和信標電氣裝置-第3-2 部分:電源供應要求-串聯電路的特殊要求》預發布版本。
IEC 61076-3-106:2023 標準規定了采用串聯電路拓撲結構,專為航空地面照明(AGL)電路供電的電子電力轉換系統(PECS)的要求。舉個相關傳統實施的例子:由恒流調節器(CCR)供電的標稱電流為6.6A RMS 的AGL電路。該標準還修訂了6.6A 的恒流調節器設置要求,同時規定了對新 AGL 系統的(包括專為LED 燈具設計的照明系統)的通用PECS 要求。
該標準為第一版標準,構成了技術修訂,取消并替代了2009 年 IEC 61822 標準。
與IEC 61822:2009 標準相比,該修訂版包括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1)引入了用于航空地面照明系統(6.6 A 航空地面照明系統除外)的PECS 系統;
(2)新增了不同設備類型的分類;
(3)引入 IEC 62477-1:2022 標準和 IEC 62477-2:2018 標準,作為安全相關要求的基礎。
IEC 發布家用或類似用途的濕式硬地板清潔器具標準
2023 年8 月 4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 IEC/ASTM 62885-6:2023 PRV 的《表面清潔器具 - 第 6 部分:家用或類似用途的濕式硬地板清潔器具 - 性能測量方法》的預發布版本。
IEC/ASTM 62885-6:2023 標準適用于測量家用或類似用途的電源驅動和無繩濕式硬地板地面清潔器具的性能。對于具有組合功能的設備,該標準僅涉及濕法清潔功能。
該標準旨在明確規定備受用戶關注的濕式硬地板清潔器具的基本性能特征,并規定了這些性能特征的測量方法。
該標準不適用于按照IEC 60335-2-79 標準的清潔器具和機器人濕硬地板清潔器具。
關于安全要求部分,請參考 IEC 60335-1、IEC 60335-2-2、IEC 60335-2-10 和IEC 60335-2-54 標準。
該第二版標準構成了技術修訂,取消并替代2018 第一版 IEC/ASTM 62885-6:2018。
與舊版相比,新版有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a) 擴展了范圍,以涵蓋無繩清潔器在內。
b) 將3.7 中的“清潔寬度”定義更改為“軌跡清潔寬度”,并在4.7.4 中提供了確定“軌跡清潔寬度”的說明。
c) 將3.22 中的“運行時間”的定義改為“電池運行時間”。
d) 在5.1 節“硬質平地板的污漬清潔效率”中增加了IKW 土壤說明,以及針對設計帶有清潔間隙的產品的懲罰因子計算和校正示例。
e) 將5.2“吸污測試”更名為“硬質平地板的土壤清潔效率”,并添加了執行方法的綜合說明。
f) 參照 IEC 62885-4 無繩標準,增加了5.3 節“電池運行時間”程序。
g) 修改了7.2.2.中的測試土壤,以增加了IKW 和 Akzoo-Nobel 土壤的內容。
IEC 發布烹飪煙氣吸排裝置標準
2023 年8 月 4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 IEC 60704-2-13:2023 PRV《家用及類似用途電器--測定空氣傳播噪音的測試規程--第2-13 部分:烹飪煙氣吸排裝置的特殊要求》 的預發布版本。
IEC 60704-2-13:2023 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用于過濾室內的煙氣或將煙氣排至室外的烹飪煙氣吸排裝置(包括其附件及配件)。該標準還適用于帶有外置風機(可安裝于吸油煙機所在室內或室外)的烹飪煙氣吸排裝置,但由器具控制的烹飪油煙凈化器,風機在技術文件中有所規定。該標準還適用于安裝在烹飪器具側面、后方或
下方的下排式系統。
根據該標準進行的測量可確定排放至房間的噪聲,這些房間指的是排放出烹飪煙氣的房間。向室外(如通過通風管道)排放的噪聲不在考慮范圍內。
該第四版構成了技術修訂,取消并替代2016 年第三版 IEC 60704-2-13:2016。
與舊版相比,新版有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a) 使其與IEC 61591:2023 標準保持一致;
b) 更改了標題、范圍和定義 3.103 和3.104:該標準涉及烹飪煙氣吸排裝置(包括吸油煙機和下排式系統);
c) 明確了下排式系統的排氣管;
d) 明確了帶有出風口的再循環模式內置吸油煙機。
該標準應與 IEC 60704-1:2021 標準一并使用。
IEC 發布電能表自動化試驗系統標準
2023 年8 月 4 日,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布標準 IEC 62057-3:2023 PRV《電能表 - 測試設備、技術和程序 - 第3 部分:電能表自動化試驗系統(AMTS)》的預發布版本。
IEC 62057-3:2023 標準適用于永久安裝在控制環境中的電能表自動化試驗系統(AMTS),涵蓋了 AMTS 的功能、技術要求和驗收方法。該標準也適用于新制造的AMTS,用于測試交流電壓高達600 V(相線到中性線)的50 Hz 或60 Hz 網絡的靜態有功或活性電能表。
該標準定義了能夠連續自動執行IEC 62058-31 標準中明確規定的所有測試項目的 AMTS 種類,包括目視檢查、交流電壓測試、空載條件、起動電流、精準度和電能表常數試驗。
該標準不適用于:
- 電表的數據接口和數據接口的測試程序;
- 與 AMTS 一起提供的工業控制器、工控機IPC 和服務器。
IEC 發布燈具安全通標釋規件 ISH1:2023
國際電工委員會于2023 年 8 月31 日發布 IEC 60598-1:2020/ISH:2023,該釋規件補充說明了條款3.2.27的適用性。
IEC 60598-1:2020 條款3.2.27 的要求
(1)對于裝配內裝式控制裝置的LED 燈具,其設計上要求的控制裝置最大額定輸出電氣特征值(例如,恒流型控制裝置的輸出電流),應按照表3.1 第 1 列,亦即條款3.2 第a)項的要求標記。
(2)對于具備恒定光輸出功能的燈具,該標記應明示燈具設計上要求的最高工作條件。
(3)對于使用外部獨立式控制裝置并隨機交付的燈具,該標記的可見性應遵循表3.1 第 2 列,亦即條款3.2 第b)
項的要求。
ISH1:2023 對于上述條款的闡釋
條款3.2.27以及后續附錄R中與之相關的要求,只適用于裝配可調節/可編程LED控制裝置(內裝式或獨立式),或具備恒定光輸出功能的燈具。
該條款不適用于裝配僅有固定輸出功能控制裝置(內裝式或獨立式)的燈具。
加拿大
Canada
加拿大實施強制性要求:850 種化學品新增申報規定
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條例71(1)(b)的規定,環境部部長要求,在某些情況下,生產、進口或使用加拿大環境保護法附件1(schedule 1)中列出的850 個化學品或含有這些化學品的混合物、產品或物品,必須在2024 年1 月17 日前完成申報。
申報對象包括:在2022 年日歷年內,生產、進口或使用附件1 中列出的物質,或含有≥0.1%物質的混合物、產品和物品,且噸位量超過100kg 或1000kg。
其中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14 歲以下兒童用品;
(2)有意與個體黏膜接觸(不包含眼睛);
(3)有意釋放導致可能被個體吸入或經皮接觸;
(4)熱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炊具或餐具;
(5)食品包裝材料,包括一次性碗、盤子、杯子、其他餐具,以及與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食罐和蓋襯;
(6)服裝或鞋類;
(7)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8)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家具、床墊、墊子或枕頭,其中物質包含在泡沫、皮革或紡織纖維、紗線或織物中;
(9)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層壓地板,或用于地板的泡沫襯墊。
加拿大政府將根據收集到的信息,為優先級決策、風險評估活動以及風險管理措施提供依據。
請注意,此次發布的要求是強制性的。若未能按時遵守或違反規定,將面臨罰款。罰款金額視情節嚴重程度不等,最高可達25,000 加元或 500,000 加元。對于第二次或多次違法行為,最高罰款數額將翻倍。
越南
Vietnam
越南MIC 暫時中止多項QCVN 標準的部分或全面實施
2023 年9 月 7 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正式發布第10/2023/TT-BTTTT 號通告,旨在暫時中止04/2023/TT-BTTTT 號通告中提到的多項QCVN 標準的部分或全面實施。
新通告的要點如下:
? 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5G 終端設備和5G 手機的QCVN 標準,包括QCVN 127:2021/BTTTT、QCVN 129:2021/BTTTT 和QCVN 18:2022/BTTTT,直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暫停執行標準QCVN 117:2020/BTTTT(2/ 3/ 4G)、QCVN 54:2020/BTTTT(BT/ Wi-Fi 2.4G)、QCVN 65:2021/BTTTT(Wi-Fi 5G)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要求,直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暫停執行 NFC(QCVN 55:2011/BTTTT)在極端測試條件下的技術要求,直至2024 年 6 月30 日。
? 全面暫停實施適用于76~77GHz 車載雷達的QCVN 124:2021/BTTTT 標準,直至2024 年 6 月30 日。
第10/2023/TT-BTTTT 通告自2023 年9 月5 日起生效。
英國
United Kingdom
英國修訂醫療器械上市后監管要求
2023 年7 月26 日,英國修訂醫療器械上市后監管要求。此次修訂主要內容有:
(1)增加必須符合上市后監督(PMS)要求的設備范圍,包括CE 標志的設備;
(2)明確PMS 系統必須包含的內容的詳細信息,包括收集PMS 數據的方法,以支持改進PMS 數據的獲取和制造商之間的協調;
(3)加強制造商報告嚴重事故義務,以便更快地發現安全問題;
(4)對制造商進行更嚴格的要求,定期審查其PMS 數據,包括植入式醫療器械的PMS 數據。
通報評議截止日期自通報發布之日起60 天。
馬來西亞
Malaysia
馬來西亞通過了2023 年商品說明令(預包裝商品標識)
2023年8月11日消息,馬來西亞政府批準了《2023 年商品說明令(預包裝商品標識)》(下簡稱為法令),將于2023年9月1日生效。
該法令要求,在馬來西亞制造、生產或進口至馬來西亞的預包裝商品應具有以下信息:產品說明,標稱值,計數數量,批發商、生產商、制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而且這些信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清晰易讀;
(2)對于源自馬來西亞的商品,應使用馬來西亞本國語言或民族語言和任何其他方言;
(3)對于源自馬來西亞境外的商品,應使用其本國語言或英語;
(4)顏色與商品背景明顯不同;
(5)滿足法令要求的字體最低高度;
法令還規定,預包裝商品的實際數量不得少于標稱值。
馬來西亞發布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第 1 部分
2023 年8 月消息,馬來西亞經濟部發布了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第一部分(下簡稱為NETR Part1),以便有效管理能源轉型。能源轉型意味著馬來西亞從以化石燃料主導的能源系統向以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綠色系統轉變。
NETR Part1 為馬來西亞政府發展未來能力和塑造綠色能源市場需求指明了方向,根據 6 個能源轉型施壓措施提供了10 個王牌變革項目,即: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氫能,生物能源,綠色移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馬來西亞計劃將于下半年發布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第二部分,將探討低碳發展道路、國家能源結構和減排目標以及促進能源轉型所需的推動因素。第二部分預計將會涵蓋期待已久的立法改革、激勵資金和其他支持措施,以加快馬來西亞的能源轉型。
更多詳情請見:
www.globalcompliancenews.com/2023/08/08/https-insightplus-bakermckenzie-com-bm-energy-minin
g-infrastructure_1-malaysia-national-energy-transition-roadmap-part-1-flagship-catalyst-projects-and-i
nitiatives_08042023/
巴西
Brazil
巴西 ANATEL 針對手機充電器發布第 13011 號新法案
巴西射頻監管機構─國家電信管理局(ANATEL)于2023 年9 月1 日發布了第13011 號新法案,以推遲第5159 號法案《手機充電器的技術要求和測試程序符合性評估》的實行日期。
根據該新法案,第5159 號法案的執行日期將自其公布后540 天推遲至其公布后720 天。這意味著在2024年4 月14 日之前,制造商將可以根據第3481/2019 號法案(舊法案)或第5159/2022 號法案(新法案)來進行其充電器的認證。
但自2024 年 4 月14 日開始,將開始強制執行第5159 號法案,并撤銷現行的第3481 號法案。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IMDA 更新SRD 技術規范
2023 年9 月 1 日,新加坡 IMDA 發布了《短程設備技術規范》(IMDA TS SRD),第1 期,第3 版,取代了IMDA TS SR D 第1 期第 2 版,并于2023 年9 月1 日生效。
本新技術規范的兩個要點如下:
1.新加坡 IMDA 允許使用WiFi 6e(5.945MHz–6.425MHz);
2.SRD 表中有一些細微的變化,詳見下表:
亞美尼亞
Armenia
亞美尼亞推出電腦和手機 e-Mark 標簽試運行計劃
2023 年8 月24 日,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發布第1431-L 號決議,宣布啟動電腦和手機 e-Mark 標簽的試運行計劃。該計劃于2023 年9 月1 日開始,重點針對特定EAEU HS code 下的產品。
該計劃旨在實施產品識別措施,以打擊假冒偽劣和走私的產品,目前僅有初步計劃,從2023 年11 月 1 日開始強制要求e-Mark 標簽,后續發展仍有待觀察。
阿根廷
Argentina
阿根廷 ENACOM 發布阿根廷 ENACOM 發布雷達探測設備新測試標準
2023 年8 月16 日,阿根廷射頻監管機構─國家通信局(ENACOM)發布第1134/2023 號決議,將77.5 - 81GHz 頻段分配給無線電定位服務作為主要應用。基于該決議,現在允許在阿根廷使用工作頻率為 76 – 81 GHz 的雷達探測設備 (Radares de Detección de Nivel),無需額外授權。
新決議亦引入并批準關于雷達探測設備的定義和技術要求的技術文件“IF-2023-33362595-APN-DNPYC#ENACOM”以及關于測試要求和運行條件的技術標準“ENACOM Q2-64.02 V22.1”。
此新決議和其技術標準均自法規發布之日(2023 年8 月16 日)開始生效。
阿根廷 ENACOM 發布Wi-Fi 6E 設備新測試標準
2023 年8 月16 日,阿根廷射頻監管機構─國家通信局(ENACOM)發布第1132/2023 號決議,以正式引入并認可針對寬帶數字調制系統(Broadband Digital Modulation Systems)的新技術標準“ENACOM-Q2-63.02 V23.1”和針對跳頻系統(Frequency Hopping Systems)的新技術標準“ENACOM-Q2-63.03 V23.1”。
此兩項技術標準取代了現行有效的協議,包括此前依據第756/2023 號決議開放運行于5925-7125 MHz 的Wi-Fi 6E 設備的測試要求及細節。
這兩項新技術標準均自法規發布之日(2023 年8 月16 日)開始生效。
泰國
Thailand
泰國 NBTC 重新定義技術標準 NBTC TS 1039-2566!
此前在2023年4月28日,泰國 NBTC 發布了技術標準 NBTC TS 1039-2566,該標準啟用頻率為5.925-6.425GHz,如下表所示:
然而,2023 年8 月24日,NBTC重新定義了該規定,允許便攜式設備在LPI 250mW EIRP和VLP 25mW EIRP上使用輸出功率,這意味著現在手機、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將有資格申請250 和25mW EIRPNBTC 證書。
對于正式實施,NBTC 將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來完成其內部批準程序。請注意,本次更新不會發布正式法規,因為正式法規保持不變,只是 NBTC 將其解釋更改為其法規。
以下是新的室內和室內/室外設備分類表:
對于文件要求,以下將是WiFi 6E 設備批準的文件要求,以便使用25 和250 mW EIRP 的輸出功率:
1.產品規格:必須只顯示5.925-6.425 GHz 范圍內的頻率(不能顯示6.425-7.125 GHz 頻率)
2.最終產品制造商的聲明函:NBTC 要求最終產品制造商提供聲明函,說明a)軟件將禁用6.425-7.125GHz 頻率b)產品用于室內(LPI 模式)和室內外(VLP 模式)應用。
3.射頻測試報告:必須僅顯示 5.925-6.425 GHz(不能顯示 6.425-7.125 GHz 頻率)。射頻測試報告應包含LPI 250 mW EIRP 輸出功率和 VLP 25 mW EIRP 的測試結果。
4.SAR 測試報告:必須僅顯示 5.925-6.425 GHz(不能顯示 6.425-7.125 GHz 頻率)。需要LPI 模式250 mW EIRP
的SAR 測試報告。
5.電氣安全試驗報告。
白俄羅斯
Belarus
白俄羅斯修訂技術法規 TR 2018/024/BY
2023 年8 月14 日,白俄羅斯發布第532 號決議,對之前于2018 年 6 月20 日發布的第469 號決議進行了修訂。469 號決議批準了技術法規“通信設備安全”(TR 2018/024/BY),適用于在白俄羅斯境內販售流通的電信設備。第532 號決議將于2024 年2 月17 日生效。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擴大豁免范圍
此次修訂擴大了TR 2018/024/BY 中的豁免清單,包括了舉辦白俄羅斯總統批準的體育、文化活動所適用的電信設備。
(2)完善說明書內的語言要求
雖然說明書必須以俄語或白俄羅斯語書寫,但可以包含各種不同語言的商標名稱、人名、地名和其他細節,測量單位可以使用國際通用的符號或單位。
(3)修改 DoC 和CoC 的產品清單
更新適用于需要DoC 或CoC 的產品清單。
老撾
Lao
老撾MTC 更新型式批準和標簽要求
老撾技術監督局(MTC)于 7 月21 日發布了關于更新型式批準和標簽要求的第0416 號公告,并已于2023年8月4 日生效。主要更新如下:
型式批準更新:
1.2017 年 5 月 5 日無線電頻率法,參考編號17/wq,第43 條“無線電頻率設備的進口”。供應商必須獲得MIT無線電頻的進口許可證。所需文件如下:
(1)申請書
(2)商業登記和稅務登記文件
(3)營業登記證
(4)TA 證書和/或 DoC 確認函
(5)商業發票和裝箱單
(6)設備的詳細信息,例如:序列號
2.3583/MTC 協議下的設備為各類射頻設備、電信設備和ICT 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網絡設備、SRD 等。
3.測試實驗室必須具有 ISO/IEC17025 認證證書
4.對于 1 類設備,TA 證書和 DoC 確認函的有效期為3 年:對于2 類設備,TA 證書和 DoC 確認函的有效期為1年。
標簽要求更新
以下Type1/Type2 設備必須貼有標簽
注:以上列表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變更,供應商需要在手冊、技術文件、電子標簽中貼上標簽且必須獲得無線電頻率部門的許可。MTC 也允許使用電子標簽,需額外收費。
進口商需提交以下文件向官方MIT 購買標簽:
(1)購買標簽的申請書
(2)TA 證書和DoC 確認函
(3)商業登記和稅務登記文件
(4)營業登記證
(5)其他相關文件
韓國
Korea
K-REACH 法規或將迎來更新,提醒化學品出口企業關注
眾所周知,根據現行的韓國K-REACH 法規:
(1)年噸位量<0.1t 的新化學物質:在出口前需完成申報,
(2)年噸位量≥0.1t 的新化學物質:在出口前需完成注冊。
與歐盟、日本等地相比,韓國對新物質的合規要求更為嚴格,這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負擔。
然而,近期傳來消息稱:韓國計劃調整新物質的合規制度,日前已正式向國會提交了K-REACH 法規修訂議案。
根據議案內容,自2025 年 1 月1 日起,新物質的注冊噸位界限將從目前的0.1t 上調至1t。意味著未來年噸位量<1t 的新物質只需完成申報,無需注冊。
盡管議案中未詳細說明未來<1t 新物質申報的具體要求,但對于企業而言,這一調整無疑是個積極的信號。
目前,出口0.1-1t 新物質需要完成注冊流程,要求提交以下數據:
若新政策得以實施,出口0.1-1t 新物質的企業將只需完成申報,且有望免除上述數據要求,大幅降低合規成本。
原文鏈接: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k-reach-update